海安市人民医院告来院人员书
尊敬的来院人员: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人员聚集,做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者等工作,减少医院内交叉感染,现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最新文件规定,现向所有来院入员,如门诊患者、急诊患者、住院患者、检查检验患者、治疗患者、手术患者、陪同人员、探视人员、陪护人员等,作如下告知:
一、即日起暂停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门诊,只保留急诊。呼吸内镜、消化内镜、鼻内镜普通检查项目(外伤、异物、肿瘤、危重症等除外)、幽门螺杆菌碳呼吸试验暂停,已经预约的延期,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医院方便门诊停诊,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三、医院其他科室门诊开诊,主要服务确因病情需要的患者。
五、医院严格掌握住院指征,暂停各类择期手术,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六、所有门急诊患者都要在相应区域进行预检分诊,如门诊一楼、急诊一楼等预检分诊处。
七、所有人员务必佩戴口罩进入医院,请在院期间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废弃口罩请放进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桶。
八、所有来院人员都要主动配合医院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医院在所有入口处配备了高精度人体测温热成像仪或手持式测温仪,检测体温超过37.2℃者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行进一步检查。
九、所有来院人员的身份信息、通讯信息要保持正确并接受14天内是否去过武汉、温州及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或接触过武汉、温州及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的询问。如果疫情相关信息不提供或隐瞒或虚假,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十、发热并有14天内去过武汉、温州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或接触过武汉、温州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应就近到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确因病情需要,需经相关部门同意,通过非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后来我院发热门诊就诊。
十一、住院患者的探视陪护人员数仅限一人,必须身体健康、无疫区及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凭护士长批准签发的陪客证探视陪护。老年人、儿重、孕妇及发热者等人员谢绝探视。探视陪护期间要做好患者和自身防护,少走动,做好手卫生、开圖通风,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时应立即报告医务人员。
十二、患者权利依法受法律保护,我院将一如既往地尊重您的权利。
十三、若有不清楚事宜可向医院咨询,涉及门急诊医疗事务的,咨询门诊部,咨询电话:88869500;涉及住院医疗事务的,咨询医务科,咨询电话:88869520;非工作时间,咨询医院总值班,咨询电话:13912400995。
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让我们并肩携手、齐心协力,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海安市人民医院
二O二O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