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省厅正式确认为三级医院
发布时间:2012-06-01
根据2012年5月10日《省卫生厅关于确认丹阳市人民医院等6所医院为三级医院的通知》(苏卫医〔2012〕36号)文件精神,我院被“正式确认为三级医院,纳入三级医院管理”。
今年4月份,江苏省卫生厅组织对部分新规划的三级医院进行了现场验收。经验收,丹阳市人民医院、东台市人民医院、海安县人民医院、邳州市人民医院、沭阳县人民医院等5所医院达到了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盐城市第二人民医院(盐城市传染病医院)达到了三级传染病医院基本标准,将上述医院正式确认为三级医院,纳入三级医院管理
省厅要求我们要以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及省厅下发的实施细则为指导,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加强医院管理,大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使医院管理、技术、服务以及硬件设施等与三级医院功能和任务相适应,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