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人民医院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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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4-24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中医药工作发展,加强中西医合作,提升服务能力,根据省卫计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中医医政〔20144号)、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南通市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卫中〔20154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的

通过开展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国中医药发〔200814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0899号)文件精神,加强我院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开展中西医协作,丰富服务手段,拓展服务领域,进一步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在接受西医药服务的同时,能够享受到安全、有效、及时、方便的中医药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构建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体制。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中医药工作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建平

副组长:钟志生

  员:吕书军、吉华亮、王志和、王志农、

唐剑武、邓海鹏、崔 

1.建立中医工作制度,医务科负责统筹规划中医药管理工作,指定一名副科长负责中医药工作,为中医科建设提供和创造工作条件,积极推进中医科发展。

2.制订切实有效的办法,将中医药工作服务质量与绩效考核相挂钩,努力提升中医药治疗率和饮片使用率;鼓励各临床科室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规范开展中医药工作,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中医药参与治疗率。

(二)组建中医科

1.中医科为医院一级临床科室,根据临床需要能够提供中药、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中医药服务。

2.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中医药服务.开设中医门诊和中医病床,按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配备中医药人员。根据我院中医人员现状,在门诊先开设中医门诊和针灸推拿门诊,在综合楼八楼设立中医病床,结合中医药业务工作的需要加强中医宣传,配备中医诊疗设备。要严格执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加强中医医疗质量管理。

(三)加强中药房建设

1.目前在门诊药房内设中药房,主要以中药针剂、颗粒剂等中成药为主。中药饮片可与外单位签订协议,根据病人需要临时外购或配送。在新综合大楼建成后严格按照《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在门诊大厅设置中药房,配备中药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临床需要配备中药储存、调剂、煎煮、临方炮制等设备,能够提供中药饮片调剂、中成药调剂和中药饮片煎煮等服务。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等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加强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管理,严格采购、验收、储存、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3.建立中药临床使用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规范中药饮片、中成药使用行为,及时对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指导临床合理使用。

(四)培养中医药人才

1.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中医药人员培养规划和计划。合理配置中医药人才,重视梯队建设,完善中医药人才激励政策。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进修学习、学术交流、工资奖金等政策方面,做到中医药人员与西医药人员同等待遇。

2.持续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要不断强化中医药基本功、提升中医药临床技能,加强对西医及现代科学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积极开展中西医交流与协作。

3.组织开展西医人员和中医临床科室护理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并将培训纳入继续医学教育范围。选派人员到中医药高等院校参加“西学中”培训,培养壮大中医药人员队伍。指导非中医人员合理应用中成药。支持中医临床科室护理人员学习和应用中医护理理论知识与技术方法,全面提升护理服务水平和质量。

(五)深化中西医临床协作

1.将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各临床科室。鼓励和支持中医师到其他临床科室开展相应科目的以中医为主的临床诊疗工作。建立并落实中西医相互会诊转诊、中西医共同参与病例讨论、中西医共同参与卫生应急、中西医相互学习交流等制度。针对中医药治疗有优势的病程或优势环节,明确中医药参与治疗的方案。首批确定感染性疾病科、康复科病房中西医协作机制,促进临床诊疗水平不断提高。

(六)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

1.在中医门诊、中医病房和中药房等区域内的设施和内部装修、标识、科室简介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风格与特色,宣传中医药知识,烘托中医药氛围,打造中医药品牌,提高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度。

2.将中医药文化融入中医药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从诊疗行为、服务方式、服务流程、言语仪表、教学传承、同道相处以及制定礼仪等方面,形成具有中医药文化特色的服务文化和管理文化,体现中医药独特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