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人民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病种管理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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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1-24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规范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控制医疗成本,提高病人满意度,贯彻落实卫计委等上级卫生管理部门关于开展单病种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院情况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切实加强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以病人为中心,把追求社会影响,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放在第一位,不断探索医院管理的有效方法,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使医疗服务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社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及县医保中心规定的单病种质量控制标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有效提高疾病的诊断符合率、治愈率,减少并发症的发生,缩短术前准备时间和平均住院日,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最大限度降低病人的医疗费用。

三、单病种范围及要求

(一)单病种范围

按卫计委的规定,我院实施单病种疾病具体见附表1

(二)实施要求

各相关科室要严格控制病人住院费用,实行限额收费,经确诊属单病种范围病例,必须遵照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各项精神执行,科学诊治,合理收费,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降低医疗费用。同时单病种的病例需填写单病种评估表(见附表2)和单病种质量指标监测表(见附表3),并在单病种登记本登记。

(三)就医管理

1、实行单病种限价的病种,各科室要制定单病种诊疗常规,完善入院后的常规检查和针对性检查,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不得违反诊疗常规,缩减必要的检查、诊疗项目,降低诊疗服务水平。

2、严禁诱导、强迫单病种管理病种未愈患者提前出院;严禁各科室因实施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而降低服务标准、服务质量。

3、各科室不得擅自变更疾病名称,将应该进入单病种管理患者排除在外。

(四)监督管理

医务科严格按照海安县人民医院规定,做好工作指导和督查,发现各科室及病历不符合单病种管理规定者,按重度缺陷处罚,同时追究相关医务人员责任。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实行单病种管理,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一项具体措施,各科室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实行单病种管理和费用控制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2、完善质控体系,确保医疗质量。各科室要建立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和相关规章制度、疾病治疗流程和技术标准,规范临床抗菌药物的使用,认真开展分析、讨论和总结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完善。对单病种诊治效果实行动态监控,定期考核单病种的入院人数、平均住院天数、平均药品费用、单病种材料支出比率、治疗有效率等指标,建立并严格落实出院病人回访制度。

3、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控制不合理费用。费用最高限价应坚持科学、求实的态度,不因费用受限而降低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