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人民医院《供应室清洗消毒灭菌设备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首页 / 医院管理 / 院务公开 / 设备
发布时间:2021-07-24

海安市人民医院

《供应室清洗消毒灭菌设备维保》项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海安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供应室清洗消毒灭菌设备维保》项目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编号:HARY-YXZBK-060;

2.项目名称:供应室清洗消毒灭菌设备维保;

3.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94000元(单位:人民币);

4.项目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及业绩。

三、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及谈判时间:2021年7月27日10:30 (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海安市人民医院 医技楼五楼第一会议室

四、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海安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海安市中坝中路17号

联系人:戴先生  刘女士

联系人电话:18962782836  88906680

 

海安市人民医院

公告日期:2021年7月24日


海安市人民医院

《供应室清洗消毒灭菌设备维保》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ARY-YXZBK-060

2.项目名称:供应室清洗消毒灭菌设备维保

3.项目内容:供应室清洗消毒机、灭菌器、清洗机、干燥柜、超声清洗机的设备维保

4.项目要求:原厂维保一年

二、供应商要求

2.1法定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谈判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的证明材料);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基本养老保险等相关材料,应由税务、社保或银行部门出具(提供上一年度的证明资料);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2.2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供应商具备相关经营资质,并提供证明文件。

三、项目报价

项目预算:项目预算为94000元(单位:人民币)

成交方式:按项目成交

成交原则:

  1. 符合采购需求的最低谈判价;

 2.成交人不得用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四、现场洽谈

谈判时间: 2021年7月27日  10: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海安市人民医院  医技楼五楼第一会议室

谈判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加盖企业公章)。

五、合同签订

成交公示期后15日内签订合同

六、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凭发票付合同款的90%,余款在服务良好的前提下,与合同期后1个月内付清,不计息。

七、特别提醒:

请供应商仔细阅读项目需求。采购人的需求供应商应进行实事求是的响应。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与采购人项目需求要求不同的,必须做书面说明,否则视同完全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