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人民医院排污项目监测并上报》项目邀请比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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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16

海安市人民医院排污项目监测并上报》项

邀请比价采购公告

海安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排污项目监测并上报》项目实施邀请比价采购,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编号HARY-ZWK-036

2.项目名称:排污项目监测并上报

3.项目预算:项目预算为92000 元(单位:人民币)

4.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二、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及业绩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及谈判时间:20210720 9:0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海安市人民医院 医技楼五楼第会议室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海安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海安中坝中路17号

联系人:温先生  刘女士

联系人电话:13862726542  0513-88906680

海安市人民医院

2021 07 16




海安市人民医院排污项目监测并上报》项目

邀请比价采购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ARY-ZWK-036

2.项目名称:排污项目监测并上报

3.项目地点:海安市中坝中路17

4.项目需求:

4.1对我院排污许可证副本所有排污检测项目按规定、按频次进行一年

的排污项目监测并出具报告;

4.2监测结果按环保规定要求及时完成网络平台上报

二、供应商要求

2.1法定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2.2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供应商具备相关经营资质,并提供证明文件。

三、采购报价

1.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方式,不排除进行多轮报价,经过评审,以报价最低者作为成交候选人;

2.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认真踏勘现场,一旦中标,中标单位对价格的风险及项目实行过程中的矛盾自行承担;

3.最高控制价:本项目预算为每年92000元,高于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付款方式

本项目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10日内付合同价60%,一年后完成各项目付清余款。

五、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现场洽谈地点: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20  9:00(北京时间)

现场洽谈地点:海安市人民医院医技五楼第一会议室

报价人资格证明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资格后审时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