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安市人民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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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3-2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各支部、各部门和科室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强化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行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特制定海安市人民医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书。

一、各支部、各部门和各科室负责人对本支部、部门和科室的

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负总责,向医院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负责,为本党支部、部门和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一岗双责”。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

1.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院科两级责任制。根据医院要求,制定本支部、部门和科室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做到与医院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定期向医院党委汇报党建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接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工作机制,推动上级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持续推进落实专项监督意见、专项整改工作,常态长效抓好落实。

2.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着力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江苏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把党的领导融入工作各环节。

3.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医院中心工作协调推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全面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方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推进,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深入落实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措施,让优质、安全、便捷的医疗服务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高质量推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为建设“健康海安”、打造“人民满意医院”唱响主旋律、提供正能量。

4.严格教育管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积极组织开展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全覆盖式警示教育,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统一,强化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行医务人员诚信承诺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办法》精神、江苏省卫健委党组十二条规定,注重家风家教。

5.抓实行风建设。务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真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有关规定及医师定期考核、医德考评制度,落实临床路径管理、处方点评等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对药品耗材等医疗产品使用异动情况监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扎实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组织好“服务提升年”各项活动的实施,切实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继续开展党风行风查房工作,注重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和群众反馈,做好出院病人电话回访南通市组织的第三方满意度评价工作。坚决抵制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严禁收受“红包”、回扣、乱收费、开大处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执行药品、高值耗材集中采购制度,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认真落实治理商业贿赂重点制度,与供货单位签订廉洁协议。

6.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各支部、各部门和各科室负责人带头教育好身边工作人员,督促本支部、部门、科室人员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重视日常监督管理,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性开展批评教育。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完善风险防范措施。药品、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和大型医用设备管理使用部门组织开展排查工作。

7.配合完成信访举报查处工作。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医患纠纷,积极化解医疗服务工作中的矛盾。畅通信访渠道,落实实名投诉反馈制度,认真处理政风(行风)热线咨询投诉事项,确保办结率100%。对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进行教育和整改;有违法违纪的,及时报告医院。

三、违反或不正确履行第二条所列责任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和省委《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四、医院党委对各支部、部门和科室履责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责任书一式两份,医院与各党支部、部门和科室主要负责人各执一份。如有工作变动,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应与业务工作一并交接,由接任者继续履责。

 

 

 

 

党委书记:             支部、部门、科室名称:

责任人:

 

     

                      2019 年 3 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