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8日,我院司法鉴定所通过省级资质认证认可。为了深入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国家认监委联合司法部,在北京、江苏等六省开展了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证认可试点工作,探索司法鉴定机构管理新模式。我院司法鉴定所荣幸地被选为省内考察评审首批试点之一。
5月17-18日,由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两部门联合派员组成的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组对我院司法鉴定所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现场评审。评审组从司法鉴定所工作的合法性、专业性和独立性等几大方面,通过察看现场、检查工作台帐、鉴定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和模拟案例鉴定操作演示等评审程序,对我院司法所进行了全面的考核评审。全体领导和专家都对我院司法所的场所、设备设施、人员结构、内部管理表示满意,对本所过去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本所丰富的人才、技术资源、较强的设备仪器资源和法医学资源给予了好评,对全体鉴定人的专业素质、工作作风和科学态度予以了高度评价。
我院司法鉴定所是在通过国家评审验收合格后,于2006年,省司法厅正式授牌成立的。它有着广泛的社会需求。多年来,依托我院雄厚的人才资源,先进的设备仪器,全所同志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坚实的专业技术水平服务于社会,他们依法执业、公正鉴定、严谨办案,得到了司法部门的高度信赖,也得到了广大请鉴定人的一致好评。
这次有幸成为资质认证工作的试点之一,是上级主管部门对我们工作的肯定,我们感到骄傲和自豪。在评审中,专家向我们介绍了各种先进的自我管理、自我控制理念,国际前沿的技术信息,并结合本所实际给予了许多前瞻性建议。通过评审进一步推动了我院司法鉴定所各项工作水平的快速提升,使我院司法鉴定所工作再上新台阶。
(华春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