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护士执业注册需要提供的资料
护士执业注册包括:首次注册、再次注册、变更注册、遗失补证
一、首次注册
1、首次注册:填报《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一份;
老人老办法注册:填报《护士注册申请表》一份;
2、首次注册: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单及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老人老办法注册:身份证明、(学历证明)、
3、我省居民毕业于省外学校者提供招生计划证明;
4、二级医院出具的《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照片加盖单位骑缝章)一份;
5、民营机构申请人、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编外聘用申请人提交聘用协议书一份及经县卫生局审核的《海安县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审核表》一份或《海安县卫生技术人员准入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两张(申请表、体检表除外);
7、单位填报的“海安县护士资格审核、注册登记表”一份;
8、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二、再次注册
1、《护士执业证书》副本原件;
2、《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一份(执业机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专业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护士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二级医院出具的《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照片上单位加盖骑缝章)一份;
7、医学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如系中断注册两次及以上申请再次注册者,须提供经指定机构培训三个月以上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9、单位填报的“海安县护士再次注册人员汇总表”一份;
10、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三、变更注册
1、入省变更
⑴《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二份(粘贴照片,原执业机构、原注册机关、原发证机关、拟执业机构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⑵原《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⑷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老人老办法提交
⑸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⑹拟执业机构聘用协议书两份及经卫生局审核的《海安县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审核表》;
⑺江苏省卫生厅出具的《外省护士执业证书注销证明单》或《入省变更注册受理通知单》一份;
⑻原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导出的变更数据(提供U盘或发送至我局电子信箱ha88897058@163.com);
⑼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两张(表中粘贴的除外)
⑽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
办理流程
申请者持资料“1-6”→市卫生局初审→拟发证机关(江苏省卫生厅)复核并领取资料7→原执业机构、注册机关(导出注册数据)、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持资料“1-9”→拟注册机关(县卫生局)→市卫生行政部门→拟发证机关(省卫生厅)
2、省内变更:
⑴《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二份(粘贴照片、原执业机构、原注册机关、拟执业机构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⑵《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⑶身份证明、毕业证书、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
⑷拟执业机构聘用协议书二份;
⑸入县变更提供原注册机关导出的注册数据(提供U盘或发送至我局电子信箱ha88897058@163.com)。(县内变更只需提供一份材料)。
办理流程:
携所有资料→拟执业机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原执业机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原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注册并导出注册数据)→拟注册机关(办理变更注册)
3、出省变更
⑴同省内变更⑴~⑶;
⑵原执业机构《解除劳动合同书》和/或《辞职申请书》;
办理流程:
携所有资料→拟执业机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原执业机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原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注册并导出注册数据)→原发证机关→拟注册机关(办理变更注册)
四、遗失补证
1、报刊遗失声明原件一份(内容包括姓名、工作单位、执业证书编号、发证时间、遗失证书种类,并声明作废);
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现所在单位工作证明,并说明遗失原因;
4、护士执业证书遗失其一者,提交执业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二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