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需医疗服务项目
1. 特需服务门诊 电话预约;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生坐诊,专人为病人提供从挂号、诊疗、缴费、取药等全程导医,对行动不便或病情较重的病人提供专用轮椅推送的门诊服务。设独立的诊室、候诊室,配备空调设备及茶水供应,有条件的单位还可设独立的治疗室。
2.温馨病房 设置单人间,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上,双人间使用面积15平方米以上,家庭式套间使用面积20平方米以上,设置卫生间、浴室、供应热水;室内配置空调、电视机、电话;由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医生负责诊疗,在病房进行检查和治疗、或有专人护送到各医、技科室进行检查和治疗。(妇幼病人专用)
3.安宁病房 设置单人间,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上,双人间使用面积15平方米以上,家庭式套间使用面积20平方米以上,设置卫生间、浴室、供应热水;室内配置空调、电视机、电话;由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医生负责诊疗,在病房进行检查和治疗、或有专人护送到各医、技科室进行检查和治疗。(癌症病人专用)
4.特需护理 应患者的要求,由医院安排护理人员为患者提供包括日常生活护理在内的特需医疗护理服务。
5.特需保健服务 应患者的要求,在节假日或外出期间为患者提供的保健服务。
6.特别会诊 应患者或其亲属的要求,邀请国内专家参加的会诊。
7.特需检查 应患者的要求,由医院安排医护人员定期到病人家中进行检查的医疗服务。
2025.03.15
2025.03.19
2025.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