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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人民医院分级护理服务标准

  • 2010.06.21
  • 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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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人民医院分级护理服务标准
 
特级服务标准
分级依据:
病情危重,随时有生命危险需要抢救的患者,各种复杂手术及新开展手术后的患者;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监护的患者;严重颅脑创伤及复合伤的患者;重症监护患者。
护理服务标准:
1.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变化,准确记录出入量。
2.根据医嘱按时完成治疗及用药,并观察患者的反应。
3.正确实施专科护理,预防术后并发症。
4.做好各种管路的观察与护理。
5.安全护理措施到位,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6.严格进行床位交接班。
7.根据患者病情,适时进行健康指导。
8.满意患者基本生活需要,保持患者清洁、舒适。
(1)患者清洁、每日整理床单位、面部清洁、口腔护理各两次,每日梳头、会阴清洗、足部清洁各一次,每周床上擦洗2-3次,每周洗头一次,根据患者情况,完成指甲清洁,协助患者使用便器及更衣,进行二便失禁患者的护理。
(2)每二小时协助进行患者翻身、叩背及有效咳嗽,必要时完成床上移动、压疮预防及护理等工作。
(3)协助患者进食、进水(禁食患者除外)。
(4)为留置尿管患者每日进行两次尿道口消毒。
 
一级护理服务标准
分级依据:
病情趋于稳定的重症患者,仍需卧床严密观察,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各种手术后需严格卧床休息的患者,病情相对稳定,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给予帮助的患者;生活部分自理,但病情有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护理服务标准:
1.每小时巡视患者一次,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医嘱进行生命体征监测及出入量记录。
3.根据医嘱按时完成治疗和用药,观察患者反应。
4.正确实施专科护理,预防术后并发症。
5.做好各种管道的观察与护理。
6.安全护理措施到位,防止意外事情发生。
7.提供与护理相应的健康指导和功能锻炼。
8.根据患者生活自理能力,满足患者基本生活需要,保持患者清洁、舒适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者,标准要求与特级护理相同。
(2)生活部分自理:①每日协助面部清洁两次;②每日整理床单位,协助梳头、会阴冲洗、足部清洁一次;③每周协助温水擦浴二至三次,患者需要时协助洗头,进行指(趾)甲清洁,协助患者使用便器及更衣,进行二便失禁患者的护理④每两小时协助进行患者翻身、叩背及有效咳嗽,必要时完成床上移动,压疮预防及护理等工作。
(3)协助患者进食、进水(禁食患者除外)。
(4)留置尿管患者每日进行两次尿道口消毒。
 
二级护理服务标准
分级依据:
病情稳定需限制活动的患者,具有部分生活自理能力的患者。
护理服务标准:
1.每两小时巡视患者一次,进行病情观察及生活照顾。
2.每日测量体温、脉搏、呼吸。
3.遵医嘱正确实施各种治疗,指导患者正确服药,观察患者反应。
4.指导患者进行功能锻炼。
5.安全护理措施到位,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6.提供与护理相应的健康教育与康复指导。
7.协助患者进行基础护理,保持患者清洁、舒适
(1)患者生活部分自理:①每日协助面部清洁两次;②每日整理床单位,协助梳头、会阴冲洗、足部清洁各一次。③每周协助沐浴或擦浴二至三次。④根据患者情况协助洗头、指(趾)甲清洁,协助患者使用便器及更衣,进行二便失禁的护理。⑤协助患者进食进水(禁食患者除外)。
(2)患者生活完全自理,每日整理床单位一次。
三级护理服务标准
分级依据:
病情稳定,生活完全能够自理的康复期患者。
护理服务标准:
1.每三小时巡视患者一次,观察病情变化。
2.每日测量体温、脉搏、呼吸。
3.遵医嘱正确实施各种治疗,观察患者反应。
4.提供与护理相关的健康教育与康复指导。
5.向患者进行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6.每日整理床单位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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