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人民医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海卫发[2007]1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本院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组织领导:
(一)由院党委成员组成竞聘工作领导组。
(二)建立由行政、工会、人事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班子。
(三)根据不同科室由竞聘领导组确定考评小组成员名单,通常为7—9人。成员由院党委、纪委、工会、组织人事干部、群众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
三、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必须是本院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政治及业务素质:能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相应的管理能力,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自身形象,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为人表率,诚心诚意为群众服务。
(二)学历、资历、年龄等方面的条件:
1.临床科室
(1)主任:大学以上学历,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有在相应科室担任副职的工作经历;年龄:男性小于53周岁 ,女性小于51周岁。
(2)副主任:大学以上学历或取得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要求同上。
2.医技科室
(1)主任: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特殊情况可考虑高年资的中级技术人员),须有在相应科室担任副职的工作经历;年龄:男性小于53周岁 ,女性小于51周岁。
(2)副主任: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要求同上。
3.职能科室
大专以上学历,医务科、科教科、护理部正职要求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男性小于53周岁 ,女性小于51周岁。
4.护理
科护士长: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担任护士长的工作经历,年龄小于51周岁。
病区(室)护士长的竞聘工作在科护士长拟任人选基本确定后参照有关条件实施。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小于45周岁。新任护士长年龄必须38周岁以下。
省“333”及市“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省市医学会专业学组委员以上职务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学科带头人根据科室实际情况年龄可适当放宽。新任中层正职原则上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副职原则上年龄应在42周岁以下。
四、方法与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布职(岗)数及任职条件等。
(二)公开报名。凡有意竞聘者,自公告公布之日起五天内向人事科递交书面申请。
(三)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条件,由院党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作初步筛选后上报县卫生局审核。
(四)演讲答辩。竞争者在一定的范围内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任职后的工作设想,并就有关问题进行答辩。面试答辩时,由考评小组进行提问和打分。
(五)民主测评。在一定的范围内对考试考核合格者进行民主测评,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得到多数人拥护者方可选拔任用。
(六)组织考察。根据竞聘人员各项测试结果,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
(七)决定任用。根据考察情况,由院党委会讨论决定拟聘任人选,中层正职报县卫生局审批并进行任前公示一周。
五、竞聘岗位设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
请拟竞聘人员于
二○一○年
2025.05.14
2025.05.09
2025.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