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人民医院常年法律顾问三年服务采购》
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海安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海安市人民医院常年法律顾问三年服务采购》项目实施邀请比选方式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ARY-YWK-002
(2)项目名称:海安市人民医院常年法律顾问三年服务采购
(3)项目地点:海安市中坝中路17号
(4)项目预算:180000元
(5)服务周期:三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2.1法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及业绩;
2.2特定资格
2.2.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总部或分支机构在海安。
2.2.2投标人具备处理综合法律事务及医疗纠纷的能力,确定主办律师一名具有20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且医学相关专业背景(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明),且具有5年以上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经验。
三、报名、响应文件递交(一正二副并附目录,牢固装订并密封在档案袋里)
(1)、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备查);
4、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价格响应文件:
1、报价表(可自行拟定)
成交方式:按项目成交
成交原则:
1、采用邀请比选方式采购,评分最高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成交人不得用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现场洽谈时间:2022年 04月06日
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及现场洽谈地点:海安市人民医院医技五楼第一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安市人民医院
地 址:海安市中坝中路17号
联系人:成先生 刘女士
联系电话:88869520、88906680
五、变更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情形: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及洽谈中出现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不足三家的,根据项目情况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六、特别提醒
*1.根据本院疫情防控要求:投标人员不得来自或经过中高风险地区,进入院内须出示苏康码与行程码,服从医院安排。
海安市人民医院
2022年03月31日